一、电子证书(证明)什么时候启用?
自2018年8月20日起,嘉兴市区试行启用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(证明)。
二、电子证书(证明)是否具有法律效力?
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(证明)与纸质证书(证明)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三、电子证书(证明)如何领取?
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后,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,进入“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(证明)领取"模块获取电子证书(证明),或浙里办APP,进入“不动产-不动产浙里登-电子权证"模块获取电子证书(证明)。
四、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(证明),是否可以再领取纸质证书(证明)?
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(证明)建设要求,即“电子证照必须生成,纸质证书按需生成”的原则,未领取纸质证书的,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可免费领取一次。
五:不动产权电子证书(证明)使用前有什么注意事项?
不动产权电子证书(证明)对外使用时,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在线核验。
说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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